關于華僑從海外匯入贍養家屬的僑匯等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
關于華僑從海外匯入贍養家屬的僑匯等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
發文單位: 文號:財稅外字[1980]196號 發文日期:1980-10-28
中國銀行總行反映,華僑從海外匯入贍養家屬的僑匯等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。經研究明確如下:
一、華僑從海外匯入我國境內贍養其家屬的僑匯,免征個人所得稅;
二、繼承國外遺產從海外調入的外匯,免征個人所得稅;
三、取回解凍在美資金匯入的外匯,免征個人所得稅。
希轉所屬知照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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